歸納」是指對事物的性質 、類型等進行考察與分析後,所做出的一種歸類與歸結。

分類」則是按照歸納的結果,對事物再進行有系統的整理與分類;
 被歸為同一類的東西或事物中,他們彼此之間至少要有一個"共通點"。



文章標籤

sere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